商城网站商城县信访局

第一条根据《中共信阳市委办公室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城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信办文[2019]12号),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职能转变。加强风险研判,切实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注重源头预防,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法治建设,健全化解机制,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

第四条县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协调指导全县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规章草案,推动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受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来访、网上信访和民生手机短信,为来信来电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三)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分析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建

(四)承办上级党和国家机关向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和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向乡、商城网站镇、处和有关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五)协调处理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突发信访事件;对重要信访事项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征集、处理人民群众对本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县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

(七)协调组织县级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负责中央、省、市、县党代会、人代会期间等重要时期的信访稳定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驻京、驻省、驻市信访劝返工作。

(八)承担商城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县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九)承担商城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十)按照“一岗双责、权责一致”的原则,加强党风廉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本单位日常事务,对局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机关党务、纪检监察、人事编制、后勤事务、安全保卫、机要保密、印鉴管理、财务、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扶贫、普法教育、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离退体人员服务等工作;协调信访工作的县际活动。

承担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方针政策研究;综合性材料起草、经验总结推广、《信访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工作;向县委、县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及工作动态;信访工作目标运行监控、信访形势分析及各类信访工作报表的收集整理上报;负责信访干部培训等工作。

(二)办信与人民建议征集室(挂接访与法律咨询服务室牌子)。代表县委、县政府受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及主要领导的来信;负责处理上级及有关部门转办的各类信件,综合分析群众来信情况,筛选重要信息,对反映的重要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县办信工作,负责征集、收集整理人民群众对县委、县政府工作及重大决策的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负责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访;收集群众上访信息和来访情况综合分析;协调有关乡镇和部门处理来县集体上访;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上报;对来访中涉法案件进行法律咨询服务;对来访中反映的重要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负责县级领导干部接访日程的安排及服务工作;指导协调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负责与县信访接待中心的的工作衔接,指导全县接访工作;负责县级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案件、县级领导批示案件以及其它来县上访案件的立案、督办、调查、审理和结案工作;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对县本级来访立案的处理;对县本级来访重要案件实施个案监督。

(三)督办查办室(挂网上投诉受理办公室、信访信息系统管理室牌子)。负责上级交办案件的立案调查、督办査办、审理结报工作;协调县级领导干部包案工作;协调组织县委、县政府信访督查专员开展信访督査工作。承担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赴京赴省赴市信访事项的处理工作,协调赴京赴省赴市非正常上访依法处理及重大信访事件处置工作对工作不力的信访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配合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配合做好全县信访复复核事项的办理,督促复查复核意见的落实;组织重大疑难信访事项的公开听证和专家评査信访案件工作。

负责承办国家、省、市交办的网上投诉事项;办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民声手机、短信提出的信访事项;综合分析群众反映的情况,对重要问題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负责信访情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县信访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县信访信息系统的技术指导、管理维护;负责视频接访和视频会议系统的推广应用;负责信访干部信息技术专业培训;负责信访系统门户网站建设和本局局城网管理与维护

第六条县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暂定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股级职数3名。

第八条本规定由县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县委编办承担,规定的调整由县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