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院报淘宝个人主页入口

对于电商平台而言,不仅要不断提升消费者评价机制的有效性与科学性。同时,对于恶意差评师更须零容忍。

对于伴随电子商务发展滋生出来的网络差评师,电商平台不能袖手旁观。有记者了解到,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近日受理了一起关于电商平台诉网络差评师侵权的案件,阿里巴巴以侵权为由起诉三名利用恶意差评敲诈商家的差评师,请求法院判令其赔偿1元,并在淘宝网主页向商家致歉。

消费者评价机制,无论对于入驻商家、消费者,还是电商平台,都是一件有积极意义的事情。尤其是,商家极其看重消费者的评价。中肯的消费评价,不仅代表了消费者的消费体验,也有助于商家提升服务质量。不过,恶意差评师,其本真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消费维权,而是借助“恶评”对商家直接或间接进行敲诈勒索。

海门这件案件中的三名恶意差评师是这样实施敲诈的:A挑选店铺和商品,然后将链接发给B;B购买收货后直接给差评,待商家联系后,B就将A的联系方式推给商家;此后,A与商家讨价还价,要求商家要么“花钱消灾”要么“我让更多的人来给你差评”,B见有利可图,便拉着C一起做淘宝个人主页入口。三人共敲诈勒索了5位商家,每笔600至8800元不等,共计2万多元。

在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对三名差评师判处刑罚的基础上,电商平台又拿起法律之剑,对此三名恶意差评师进行起诉。据悉,此案系阿里巴巴首次起诉差评师。诚如阿里巴巴集团高级法务专家所言,打1元官司并非为赔偿,而是警示差评师,这是一种违法行为。的确如此,赔偿1元,并在淘宝网主页向广大商家致歉诉讼请求,必然能够起到震慑作用。

其实,对于恶意差评行为并不难识别,指买家、同行竞争者等评价人以给予中、差评的方式向网店谋取财物或其他不当利益的行为。而这些人,也正是由于摸准了网店经营者的“软肋”,怕遭到差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以及花钱买平安的心理,而商家的妥协与懦弱,也就纵容了恶意差评师的存在。

对于电商平台而言,不仅要不断提升消费者评价机制的有效性与科学性。同时,对于恶意差评师更须零容忍。比如,阿里巴巴方面,近年来电商平台除了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升级评价规则,协助配合执法机关打击外,通过诉讼手段予以围剿就是积极的尝试。也唯有借助技术防范和法律手段,才会有效打击恶意差评师的嚣张气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