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保洁夏季工作服装与工作服装夏季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保洁夏季工作服装,以及工作服装夏季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文章详情介绍:

保洁工作服厂家生产流程

淘宝保洁工作服厂家的生产流程大致如下:

1.根据客户需要的款式和数量,制定设计方案并确定材料和面料的采购计划。

2. 采购面料、配件,包括纱线、纽扣、拉链、织带等。

3. 对采购回来的面料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4. 进行裁剪,根据工作服的不同部位制定合理尺寸,同时把不同面料剪成对应的尺寸。

5. 进行缝制,按照工作服设计图纸的指引,将剪好的各部位面料缝制到一起。

6. 进行熨烫,将缝好的工作服进行整烫、局部压烫处理,确保整体平整美观。

7. 进行挂钩、包装,将工作服挂起来,贴上标签,然后使用透明袋子进行包装,以便运输和储存。

8. 进行质量检验,对最终成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每件工作服都符合客户的要求和标准。

9. 发货,将成品装箱并进行快递或物流配送。 以上就是保洁工作服厂家的生产流程。

夏天穿短裤上班被开除!法院:公司违法!除非……

三伏天的“烧烤”模式下

上班没走几步就汗流浃背

这让职场人

穿搭得体与舒适凉爽难以兼得

此前,就有一位职工

因穿短裤上班被公司解雇

相关话题还登上了热搜!

究竟怎么回事?

事件回顾

丁某入职公司后担任会所会籍顾问。公司要求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着工作装,丁某不服从管理,店长对其进行明确要求,丁某拒绝。称天气热,没有开空调。

店长对丁某处以50元罚款,之后丁某仍穿短裤上班。因丁某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惩戒之后仍然不改,店长将其辞退。

丁某不服,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加班费等合计15.55万元。

仲裁裁决结果:公司应支付赔偿金合计4.8万余元。

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

法院裁决:公司违法

需支付赔偿金近3万元

一审:

不穿工服被解雇无依据,系违法

公司在起诉状中称:公司的《2014年预售期间工作流程及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会所管理制度》)第3条明确规定会籍顾问需穿工装戴工牌,所以公司辞退丁某有规章制度依据,也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司虽主张丁某因不穿工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故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但其提交的公司规章制度中未明确规定未穿工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其公司提交的其他证据亦不足以证明其解除合同行为合法。故公司应支付丁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29765.08元(5953.02元×2.5个月×2倍)。

公司不服,再次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改判公司无需向丁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二审: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上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公司主张丁某因不穿工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故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应系合法解除,但其未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据予以证明,故其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一审法院结合丁某的工资标准及工作年限,认定公司应向丁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29765.08元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综上,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此案例引发网友热议!

不少网友认为:员工上班应遵守公司着装规定,否则会影响公司形象与纪律。

也有网友表示:公司不应对员工着装做出强制规定。

还有网友提到:如果真是这么热的天气不开空调,中暑了得算工伤!

那么问题来了,

用人单位有权规定上班的服装吗?

如果员工未遵守,开除合法吗?

相关法律这样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合规制定了有关上班穿戴工作服的明确规定,员工应当遵守,否则开除合法!

为了便于管理,提升企业形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遵循法定程序,有权制定规章制度要求员工上班穿戴工作服等。

否则,将可能被视为违反劳动纪律或相关规章制度,严重的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无需赔偿。

Tips:

通过规章制度可以要求员工上班穿戴工作服,但也有这些注意事项:

①工作服的造型不能有侮辱人格或违反法律、良序民俗的元素,在款式上要结合季节变化而设计。

②不能以配备工作服为由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否则违法。

有些岗位不穿工作服可能涉嫌违法

一些特殊岗位必须依法穿戴工作服。不穿戴工作服,还可能涉嫌违法。

在一些特殊岗位,如煤矿工人、明确劳动保护的岗位(如电焊操作工、化学危险品岗位、职业病危害岗位等),按《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而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如果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穿工作服的岗位也应根据季节变化设计工作服款式——

环卫工人穿上“科技新衣”暖身又暖心

“以前穿得里三层外三层,浑身笨重、行动不便。现在有了‘黑科技’,只要打开充电宝,保暖马甲和棉裤几分钟就热了,还能暖上一整天。”下午五点,夜幕低垂,哈尔滨的气温降至零下十几摄氏度,南岗区环卫工人、33岁的刘文亮指着身上的“新年礼物”兴奋地说。

让刘文亮极为满足的这套新衣服,名叫“有源可控加热服”。打开马甲,面料、材质看起来和普通保暖马甲并无不同。它的背部却暗藏玄机,里面装有一块黑色绒布,保暖裤的腰部和膝盖处同样添加了这块绒布。

作为这件“科技新衣”的开发者,黑龙江黑大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黑龙江大学材料化学系教师王蕾介绍,这块绒布是衣服保暖的关键,其中添加了生物质石墨烯。石墨烯是从石墨材料中分离出来的二维材料,导电和导热性能优良。生物质石墨烯则是从玉米秸秆里提炼而成,成本相对低廉。

“给这些绒布连上两个手机用的充电宝,衣服就可以发热了。”王蕾说,衣服上的开关分为红、蓝、绿三个档,分别代表50、40、30摄氏度,可以随时调节。衣服还可以水洗,使用寿命长达数年。

哈尔滨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处处长王海涛介绍,这套衣服的价格为600元,由政府统一采购。从2018年12月起,免费提供给香坊、南岗、道里、道外等地600名环卫工人。

道里区城管局清洁大队的环卫工人史淑芳已经当环卫工40多年了,试用两天之后,她就离不开这个“新伙伴”了。“以前要穿线衣、绒衣、坎肩、羽绒服、大棉袄,加起来五六层,看起来像熊。赶上清冰雪、天实在冷的时候,还得在身上和鞋里贴上热贴,但一会儿就不热了,中间来不及换,冻得人直跺脚。”

史淑芳说,现在脱去坎肩、换上薄外套,到了凌晨四五点最冷的时候,都不觉得冷,还给一些患有关节炎、老寒腿的老伙计配上了“加强版护膝”。“胳膊回弯一点儿不费劲了,就连爬楼梯都能一口气爬到头,这是真正的‘轻装上阵’。”

“身上暖,心里更暖。”今年61岁的道里区环卫工人张海林笑着说,春节将至,大家纷纷迎来假期。但为了城市的整洁,他们一年无休,每天凌晨4点依然准时上岗。“给我们发这套衣服,说明政府想着我们,是对我们环卫工人最大的支持。”

“揣俩充电宝,少穿两件衣。暖上一整天,上街也得意。”如今,这首打油诗成了这些环卫工人的口头禅。谈及新年愿望,史淑芳说,希望这些“黑科技”尽快在环卫圈里普及,让科技成果造福更多一线劳动者。

换工装非小事 关爱请别缺席

“我父亲是一名环卫工人,工作服只有两套,是冬夏共用的。现天气很热,影响作业,申请为环卫工人制定夏天制服。”

女儿心疼父亲的一封诉求信,广东东莞清溪的环卫工人们这才换上了一身新装。可以说这是女儿对父亲的一片孝心,也可以说这是职能部门“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细细咂摸,总有些不太好的感受,为何是“孝心”换来“所应”呢?

据当地城管部门称,由于春夏季节多雨,于是环卫工人的制服选用了防水且能够反光的100%涤纶布料。当然,他们也承认制服确实存在不够透气吸汗的问题。

请注意,这既不是“好心办坏事”,也不是“鸡蛋里挑骨头”。而是我们一再表达的,职能部门在政策制定、举措落实等方面,能够向前一步,也即是科学化、人性化,有服务意识、有人文关怀。

环卫工人的制服不够透气吸汗,这个情况存在多久了?如果这位女儿不提出来,这个情况又将持续多久?后续说法是,经过十几天的研制加工,一批新的夏季工服于近日“出炉”,新款夏季工作服采用35%棉及65%涤纶的面料,比原来的面料更薄、更透气。这意味着,既防水又透气吸汗的制服,是完全可以做到的,只要相关部门能够用心一点、细致一点。

有意思的是,北京最近有这样一条新闻:烈日下“全副武装”作业让人心疼,市民呼吁“大热天能否给环卫工人换换装”。

“这些环卫工人走街串巷清扫,穿着长袖长裤的工作服,捂着帽子、口罩,热得大汗淋漓”“天气特别热,很多市民穿上了冰袖。可这些环卫工人依然捂得严严实实,说是单位要求必须执行”“高温下还要求环卫工人穿长袖衣裤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能给环卫工人换换装”……老百姓的话语是朴实的,建议也是中肯的,相关部门能否采纳改进有待观察。

近来持续高温,给环卫工人换换装,给他们多一些清凉,已经不是小事儿了。当我们需要一而再地讨论此事时,关爱就已经缺席了。

检索关于环卫工人的新闻,有对他们给予关爱与尊重,也有让他们遭受委屈与难题。听一听环卫工人的声音,这很重要;当他们没有发出声音时,相关部门能不能设身处地多替他们考虑考虑?所谓想之所想、急之所急,就是此意。

一年四季,风里雨里,这些“城市美容师”都不缺席。那对他们的关爱,也别缺席。

(综合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普法、深圳工会、申工社、工人日报、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