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趣用品网还有情趣用品专卖网

“情趣用品广告内容用词尺度较大、有诱导暗示嫌疑,评价区有些内容也是涉嫌低俗、不堪入目。现在很多未成年人都有手机,看到后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很不利。”

近日,多位家长向《财经看点网》反映:京东、淘宝等电商平台上部分在售的成人情趣用品,产品广告宣传内容涉嫌低俗;评价区内容也是五花八门,尺度颇大,伤风败俗。由于现在好多未成年人都有手机,可以自行上网浏览网页,还有的自己直接从电商平台上下单购买商品,如果这些内容让他们看到的话,很容易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很多孩子都处于青春期,这些内容很容易会刺激到他们。”多位家长担忧地说道。

情趣用品广告内容太出位

登录京东商城页面,搜索成人用品关键词,页面自动蹦出来大量成人情趣用品,品类涵盖几十种、商家上百户。其中各种奇形怪状的产品五花八门,比如延时喷剂、润滑油、湿巾、震动棒等等。浏览后发现,有些产品宣传内容露骨、出位,让人看了不禁脸红。登录淘宝商城,也发现很多类似情况。由于涉及成人内容,在这里就不一一描述,有兴趣的可以自行脑补。

除了商家的宣传内容以外,商品下方的评价区有些内容更是不堪入目。有大量用户在购买完产品后对该产品进行评价,其中很多涉及产品使用后的感受、体验,甚至是过程描写,夹杂着大量限制级词汇。

对此,很多家长表示,作为特殊类产品,首先消费者就应该注意评价的话题尺度;其次,作为商家,更要引导和限制用户用语,而不是为了所谓增加评论效果,将很多限制级词汇在前台页面呈现出来。“如果你真的需要评价,可以用比较隐晦的词语,比如评价包装、效果是好是坏、物流服务如何等等,但是这么直白的将这些床笫之事公开发出来,很有开车的嫌疑。”

就此问题《财经看点网》致电京东商城和淘宝网进行采访。截至发稿,京东表示之后会有专员负责沟通,但尚未明确回复。而淘宝客服人员表示,如果经核实此类商家存在违规问题,将会要求其进行整改。

近一半情趣用品销量来源于网购

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成人用品市场规模已经达到了1200亿的庞大规模。而互联网零售凭借其私密性、便捷性优势,市场规模将超过600亿元,预计未来很快超过50%。

根据此前京东、淘宝公布的数据显示:药品类销售额在上述两家平台、尤其是京东占比并不是很高,而成人用品却是两家平台的重要品类。

据“情趣用品第一股”醉清风招股书显示,2020年醉清风98.19%的业务收入来自于线上销售,而线上销售的收入又分为线上零售、线上分销、平台客户销售三种模式,三者分别占比52.81%、30.45%、16.74%,也就是说,线上零售渠道为其贡献了大部分销售额。

其中,醉清风的线上零售渠道高度依赖天猫平台,从2018年到2020年,醉清风在天猫平台的销售占比分别为94.23%、96.86%和97.56%。

杜蕾斯曾因违法广告被处罚

但随着互联网成人情趣用品的热销,随之而来的是频频出现的广告违法事件。

据醉清风招股书显示,醉清风及其子公司曾因多次违反《广告法》而受到行政处罚。

招股书显示,2018年10月20日,醉清风旗下的上海享趣因在电商平台上发布的产品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被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被罚款200元。2018年12月24日、2019年3月8日、2019年5月14日、2020年7月8日,上海享趣又因类似的原因受到相应罚款。此外,醉清风的另一家子公司温州网趣也曾因违反广告法于2020年11月20日被处罚3万元。值得一提的是,醉清风被罚的原因中还包括“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其实关于广告内容,我国一直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2015年出台的《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第十条规定: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实际上,因为成人用品、情趣用品广告内容违法违规,之前曾有多家企业吃过“罚单”。尤其是被称为“花式营销”鼻祖的杜蕾斯,近年来就因广告宣传中频频压到红线,而多次被处罚。

2020年,杜蕾斯关联公司上海曼伦商贸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上架一款震动棒,并于2018年6月更新这款产品网页宣传,但内容低俗,违反《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之规定,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总计81万元。

2019年12月,杜蕾斯与喜茶、淘票票等品牌联名推出419营销活动。斯腾爽健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为宣传杜蕾斯品牌,授权有门公司创意、设计并联合喜茶公司、淘票票公司、拉扎斯公司发布的含有“今夜一滴都不许剩”“今夜钻进那片秘密角落”“今夜喂饱每一张嘴”等内容的微博联名广告,内容低俗,极易引发不良联想,引起了强烈的舆论反应。因此违反了《广告法》第三条“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以及第九条第七项的规定,被监管部门罚款80万元。

“近日,相关部门将修订《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大对违法互联网广告的惩治力度。这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则,打造互联网健康氛围和风气。”一位互联网专业人士说道。

 

10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这部法律的出台,意味着什么?又将如何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方面,为未成年人撑好网络空间的保护伞?

如何规范网络平台服务,压实平台责任?这成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重要一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对此做了具体规定。此外,《条例》还涉及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和短视频、遭受网络欺凌、非理性消费等问题。

平台如何做好“守门人”?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 佟丽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在征求意见的过程当中,第二十条受到了社会广泛的关注。一些大型的平台企业确实对孩子成长,在游戏或短视频等相关方面,影响非常大。怎样让这些平台企业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起积极作用,而不是消极作用,社会高度关注。所以,这部条例针对这些大型平台企业专门制定了一条,虽然只是一条,但是内容非常重要。比如,定期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影响评估,包括要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合规制度体系,包括每年发布专门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社会责任报告向社会公开,要专门制定这样一个平台规则。这些都是对大型平台企业提出的特别要求,而且要看到这条背后的法律责任是非常严重的,希望引起大型平台企业高度关注。

是否可对未成年人年龄进一步分级细化?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 佟丽华:①原来叫青少年模式,这次《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改称未成年人模式,其实就是在原有模式基础上的一个发展。②根据年龄来进行分类的问题,这次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游戏部分已经明确提出来,要根据年龄进行分类,根据分类来进行适龄的提示。未来短视频在相关的其他内容方面,会不会进行相关的适龄的分类发展,这是一个可以考虑的方向。③现在确实面临着网络内容提供比较贫乏,有些内容孩子也不喜欢。所以说未来平台企业如何投入更多的资源,开发更多的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愿意去参与的一些内容和产品,这个对平台企业来说,是一个大的挑战。

如何让《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长牙?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 佟丽华:①首先在网络时代,家长老师在怎样应用一些软件的方面,确实还不如孩子更有专长。在这种情况下,平台企业对它的技术、产品、服务是最了解的。所以平台企业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方面,应该发挥重要的主体作用。②《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法律责任部分,规定得非常严厉,比如针对大型平台企业的第20条,如果违反了,轻则责令改正,重则可能吊销执照;还有直接负责的人员,包括直接责任人员可能在一定时期内不能从事相关的职业,这是一个非常重的处罚。所以希望大型平台企业尽快担负起自己的责任。

(央视新闻客户端)

来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